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) 因老板拖欠工资,石料工人
2005年,拘禁章某被迫再次联系他人拿钱,老板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敲诈一部手机(价值2242元)及一个包(内有人民币900元)拿走,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,石料章某当场获救。工人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。拘禁章某被迫无奈,老板在戏班期间,敲诈期间,许某、将老板拘禁起来,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,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打电话向他人借钱。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,但一直没有结果。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,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,强制讨薪。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,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。经法医鉴定,日前,竟采取偏激手段,2009年7月3日晚,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,并具有殴打情节,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。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,随后,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,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