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秀屿判拘醉驾役两月首例
2026-03-16 10:22:51

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首例缓刑四个月,醉驾秀屿区审结的被判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拘役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月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10月20日,秀屿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首例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

被秀屿判拘醉驾役两月首例

拘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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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汽车电瓶)